徐州市发明协会会士管理办法
(试行)
为表彰发明创新者和协会会员对发明创新事业发展及对协会工作做出的卓越贡献,徐州市发明协会设立会士制度。根据徐州市发明协会章程,参照《中国发明协会会士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会士的条件
徐州市发明协会会士(以下简称会士)即为徐州市发明协会设立的最高层次会员,需在发明创新、创业领域取得突出显著成果,热爱党和国家,热心协会工作,并有5年以上会员会龄的本会会员及卓越贡献者。
二、会士的提名
会士候选人由两名会士或常务理事会提名,并填写《徐州市发明协会会士提名登记表》。经形式审核通过的被提名人成为会士候选人。
三、会士的评选
首批会士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推荐产生。
协会设立会士评审委员会,负责会士的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和会士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6-8名,任期与理事会任期同步。委员变动由秘书长提议并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平性,委员会名单不公开。
会士评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确定的会士候选人进行评定。会士评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为有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会士候选人必须获得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数方能当选。
协会会士每年遴选一次,每次增选不超过10人。评审委员会对会士候选人评定后,需公示10天。若无异议,该候选人正式当选为徐州市发明协会会士(英文名称为 XAI Fellow)。
四、监督与保密
参与会士评选的全体专家、工作人员及被提名人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公平公正,如有投诉,提名机构、徐州市发明协会就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投诉属实则取消被投诉人的会士资格。被提名人所有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五、本管理办法经2019年1月10日徐州市发明协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解释权属于本会秘书处。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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