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3号(总第8号)
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公告
按照《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徐发协字〔2016〕7号)和《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徐发协字〔2016〕8号)文件要求,徐州市发明协会现批准《科技成果评价规范》为团体标准,编号为T/XAI 2—2019,自2019年10月18日起实施。原《科技成果评价规范》T/XAI 2—2017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