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新型研发机构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组成立,并召开第1次工作组讨论会。会议由徐州市发明协会孟庆才副会长主持,邀请了国家标准审查专家李六有给予指导。
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徐州千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滁州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成立了《新型研发机构评估规范》标准起草组,共11名起草人和相关专家参加了团体标准第1次工作组讨论会。
会上,徐州市发明协会孟庆才副会长介绍了《新型研发机构评估规范》标准起草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起草人和专家共同讨论了《新型研发机构评估规范》团体标准(工作组讨论稿)的修订意见,并分别安排起草人修订部分章节内容,形成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尽快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争取标准早日发布实施。
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的原则。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本着以评促建、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实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基于新型研发机构基础指标和绩效指标,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的全方位进行评估。
《新型研发机构评估规范》规定了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准则、评估要素、咨询专家、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及运用、争议处置等要求,描述了评估实施过程,给出了评估报告。适用于各类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活动,适用于委托、组织、实施、应用和管理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活动的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该标准的起草,填补了国内相关标准的空白。
《新型研发机构评估规范》团体标准主要以财务数据及研发与技术服务业务开展情况为基础,对各新型研发机构资金来源及使用、仪器设备投入、技术(知识产权)获取及转移转化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各单位运营质量,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提出意见建议。侧重于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根据职责定位,提高创新绩效,实现新型研发机构的长效管理。提出了新型研发机构评估的通用途径,为各行业、各类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提供总体指导。
徐州市发明协会自2016年开展团体标准工作以来,已经成功发布和实施了10项团体标准,其中: TXAI 2-2019《科技成果评价规范》、T/XAI 5—2018《饮用水除氟设备》、T/XAI 6—2019《加筋聚乙烯管材管件》等3项团体标准通过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TXAI 2-2019《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经在淮海经济区范围内开展科技成果评价348期,该团体标准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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