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专家
和人才团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8〕58号)的文件精神,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的专家人才团队货币化出资不低于15%股份,且人才团队中至少1名正教授以自然人形式持股。为了协助我市企业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现面向高校、院所公开征集“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专家和人才团队。现就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概况
《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8〕58号)发布实施以来,我市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涌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开始成为我市科技创新一支新的生力军。截止2020年12月底,徐州市累计备案92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实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各地区全覆盖。技术领域覆盖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集成电路与ICT、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科技创新策源地的功能逐步突显,通过整合创新资源强化源头技术供给,有效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互动融合,成为引领产业发展和区域竞争力跃升的重要举措。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公开征集农业物联网、种苗培育,农业电商,设施农业等领域专家2人。拟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注册地在邳州市,拟注册资金500万元。
三、专家要求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其中需要一名 “正教授”职称);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新型研发机构的专家人才团队货币化出资不低于15%股份。
4.建立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持续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及团队,持续培养产生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科研开发领军人才领衔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技术人员领军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
四、权利义务
1. 协会免费为专家对接相应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投资方;
2. 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由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向专家支付报酬,以双方协商的协议为准;
3. 专家人才团队货币化出资不低于15%股份,投资风险由专家人才团队个人承担。
五、选聘流程
凡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自愿申请“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专家的,需填写“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专家申请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734467900@qq.com。
六、合作专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专家申请表;
2.职称证明,以及近五年内的科研项目、学术著作、论文、知识产权和科技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证明本人身份和水平的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七、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30日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1号澳东印象城酒店B号楼308室。
电 话:0516-85858688 传 真:0516-85858686
手 机:13705215499 电邮:734467900@qq.com
联系人:孟庆才、邹凯飞
关于征集“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专家和人才团队的通知
附件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专家申请登记表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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