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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合作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3/11/27 16:14:27来源:徐州市发明协会

各会员、理事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传播标准化理念,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徐州市发明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徐发协字〔20167号)和《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徐发协字〔20168号)等文件要求,起草并发布了18项团体标准标准。其中:T/XAI 22019《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已经修订2次,并通过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

协会发布的T/XAI12-2021《覆晶薄膜基板电气检查测试方法》团体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130 号)的程序和要求,经社会团体申请、地方或行业推荐、项目初审、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已经列入2022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合作推广单位。望各合作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目标

通过开展团体标准起草、实施应用、宣贯培训、经验总结等系列活动,形成以团体标准落地实施为核心的标准推广体系,为协会团体标准建设提供支撑。合作推广的团体标准为协会已经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各合作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应用实施。合作应用的《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清单》(详见附件1)。

二、合作任务

团体标准合作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选择合作的团体标准,开展标准化应用合作,内容包括:

(一)团体标准在本单位得到有效实施。制定标准实施具体措施,在开展的业务活动及其合同、方案、报告等文件和成果中应用团体标准,落实标准要求,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机制,收集有关标准实施及其效果的材料和证据。

(二)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和经验交流。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团体标准和标准化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团体标准的要求,增强应用团体标准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团体标准落地实施;配合协会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经验交流等工作。

(三)经验交流和反馈。对团体标准的应用情况、成效和不足进行总结,及时向协会反馈,提出标准实施及改进的意见建议。

(四)参与标准制修订任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参与相关团体标准研制或提出团体标准研制计划。

三、合作管理

(一)合作单位应用的团体标准均由徐州市发明协会归口管理。协会择优遴选合作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指导合作单位按期顺利完成团体标准合作任务,项目周期1年。

(二)期满后,团体标准合作单位应及时总结团体标准合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并提交协会。项目总结内容包括:团体标准起草发布情况、标准实施应用情况、效果和经验、标准化宣传培训和经验交流情况、参与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情况等。

(三)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团体标准合作任务的单位,可向协会书面申请延期,延长时限不超过6个月。预期未完成的,项目终止。

(四)协会将在团体标准合作单位范围内,推广优秀合作经验。

四、合作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视标准化工作,有明确的标准化建设需求和基础,将合作的团体标准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四)承诺团体标准合作任务保障条件到位,配备保障经费和专兼职标准化人员。

(五)项目合作期内,根据双方协议,提供一定的合作推广经费。

五、申报材料

自愿承担团体标准合作的单位,应填写《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合作单位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所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申报单位需将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word版)报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庆才、张红丽

电话:0516-85858688   传真:0516-85858686

手机:13705215499

电子邮箱:734467900@qq.com

 附件:1.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清单;

     2.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合作单位申请书。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23年1127

来源:徐州市发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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